重慶:開發商違約金抵物業費業主繳費至2014年
開發商延期辦理產權證,按照合同約定,本來該支付賠償金。6日,我們去找開發商領錢,被告知賠償金有一部分必須沖抵物管費和停車費,有的業主一次性沖抵了數千元,物管費都繳到2014年了。要是物管公司服務不好,或者中途卷錢跑了、倒閉了,該怎么辦喲?
業主
開發商延期辦理產權證不簽協議就領不到賠償
住戶林女士說,兒子是青青雅舍3號樓業主,由于開發商延期183天辦理產權證,按合同房價萬分之一的金額賠付,應領取4170元賠償金。
“辦理手續的小姐說,假如不簽就領不到錢,所以很多鄰居都簽了。”林女士說,她家每月物管費79.1元,加上每月幾塊錢的公攤,3170元足足預交了36個月,再加上之前預交的2個月,相當于繳到了2014年9月份。
“我家賠償金是4380元,一次性預繳了三年零四個月的物管費。”家住6號樓19層的楊女士說起這事哭笑不得,“聽說我還不是時間較長的,恐怕物管費沒用完,我都不在這里住了。”楊女士說,物管公司只打了一張收據,標注物業服務起始時間。6號樓4層的張女士說,她擔心物管公司中途卷錢跑了或倒閉了,豈不是又要扯皮,還是把錢拿到手上才安心。
開發商
這是雙方自愿簽的合同資金緊張不能全付現金
7日,重慶晚報記者在該小區布告欄看見,小區住戶賠付金額低于2000元的,以物業費、停車費全額抵扣;高于2000元的,1000元支付現金,剩余部分以物管費、停車費抵扣。據了解,該小區約千戶業主涉及賠償金領取,較多的一戶賠償金超過5000元。
“這是完全自愿的合同,若業主認為抵扣的時間太長,也可選擇法律訴訟途徑解決。”昨日,開發商重慶跨越置業有限公司的董經理說,在辦理產權證延期這一情況上,開發商確實有違約,也愿意承擔責任。用賠償金中的一部分沖抵物管費和停車費,是由老總與業主代表多次協商達成的解決方案。
之所以不能全額支付現金,董經理說,是房地產政策環境所致,“我們大半年沒開工了,資金籌措上緊張,希望大家互相諒解。”他說,這與預存健身卡消費是同一個道理,物管費始終是要繳的,對業主來說并沒有不妥。
物管公司
打贏官司不見得有錢拿不如簽這個協議更實際
該小區物管公司重慶心相連物業公司的李主任說,物業公司與開發公司屬同一集團下屬子公司,“這些錢(指物管費)也不在我們這里,因為物管費是每個月打給我們。”李主任說,物業公司在這個小區服務2年多,一直很受好評。
“目前已有近300戶業主簽了協議,應該說九成業主還是認可這個方案的。”李主任說,現在房地產行業普遍資金緊張,即便個別業主花大力氣打贏官司,也不見得拿得到錢,不如選擇這個協商方案更實際。“我們都是本地的老企業了,在重慶有多個項目,絕對不會出現卷錢跑路的情況。”她說。